快科技4月1日消息,今天是4月的第一天,一大批新规也正式上线,其中包括《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
《条例》旨在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共34条。
近年来,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推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重复建设、非法乱建摄像头以及视频图像信息被随意收集、泄露、滥用等问题时有发生,给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造成隐患。
条例要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合理确定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角度和采集范围,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
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以下特定私密区域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包括:
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民宿等经营接待食宿场所的客房或者包间内部;
学生宿舍的房间内部,或者单位为内部人员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房间内部;
公共的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试衣间的内部;
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后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其他区域、部位。
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发现在所列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
如果因为经营管理者没有履行义务,导致宾馆的客房等被他人非法安装图像采集设备,那么宾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条例明确,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者公开传播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视频图像信息。
个人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时,需要注意这些事项:
安装前,最好征得邻居的同意或对邻居进行善意提醒。
安装时,应精心选择安装位置并调整角度,确保拍摄范围仅限于自家门口必要区域。此外,尽量关闭自动追踪、录音等功能。
安装后,必须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不得非法对外提供和公开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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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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